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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期跃进-交485及常见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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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别: 移民专柜    打印版:http://www.immicabin.com/blog_article.php?ID=78

    下个月,也就是2012年2月,大陆人的EB2绿卡排期将是2010年1月1日,比一月整整飞跃了一年,令不少等排期的客户兴奋不已,磨拳擦掌,终于可以交485做身份调整,拍出变绿的最后一掌!

    常听到这样的话语,I-485是非常简单的一步,随便搜个模板,改一改自己做就完全可以了。一方面,这种声音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这一步无需走繁复的广告程序,也不用去求牛人写推荐信,更不用去构思十页来长的申请信(PL)。

    而另一方面,这样的观点恐怕多少有些片面。485从内容上讲确实不很难,但其繁复程度并不低,对所需文件和资料依然有着严格的要求,如果没有一定经验和知识,凭单一模板而做到材料准确、信息完备和省时省力的可能性不见得很高,尤其容易犯些低级错误,耽误了自己拿卡。根据笔者多年处理这类案子及相关RFE的经验,这里列出些曾经困扰申请人的问题,希望大家规避,早日拿卡。

    1. 签字最好都用蓝色笔。这主要因为曾出现过有人用在表格上黑色笔签,被CIS认为是复印件,结果被reject而退件。

    2. 去移民局认可的诊所及时做体检,留出空间,有备无患。

    3. 一定用正式支票,不要用临时的。

    4. 一定要写工整清楚。金额自然要写正确,还有日期也一定写对,最好按照MM/DD/YYYY。尤其象目前是在新年伊始,不少人习惯把年份写成上一年,由于CIS只会接受签署日期为半年内的,这样的小错误只会是您自己的精力和时间白白浪费。

    5. 根据Direct Filing请查好提交的处理中心。

    等到排期很是不易,在此提醒欲办理I-485的XDJM,珍惜好机会,切忌丢西瓜捡芝麻,最后一掌一定要出到位,打上力,拍到家,使得您顺利地拿到绿卡。

    发于:  2012-01-08 06:11:18       [留言]:  (1)

    OPT期间的自主创业

    类别: 移民专柜    打印版:http://www.immicabin.com/blog_article.php?ID=76

    虽然H1B名额不是问题了,但对于跨出校门毕业生而言当务之急是找工作。眼看OPT即将
    到期,许多仍没有找到H-1B工作的毕业生心急如焚。毕竟来美求学付出不少,大多数毕
    业生都希望积累些工作经验,创造些财富。我们经常遇到以下类似情况:某位学生物的
    毕业生,投的简历很多,如石沉大海;某位学IT的硕士面试不少,就是没有拿到job 
    offer;某位学石油的博士,好容易拿到offer,但雇主一听要H-1B sponsorship,立刻
    收回 offer. 

    眼看12个月OPT马上到期,面临无合法身份的可能,该怎么办呢?一定就得再去上学或
    是打道回府 “被海归”吗?有其他解决方案吗? 

    有。这里先讲讲OPT吧。OPT是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的缩写,是美国国土安全
    局(DHS)给国际学生毕业后的实习工作许可证。OPT期间所从事的工作要与所修专业直
    接相关。 对于国际学生,可以有毕业后十二个月的OPT。此期间的OPT可以是全职的,
    也可以是非全职的;可以是校内的,也可以是校外的;可以是有收入的(paid),也可
    以是义工(volunteer)性质的 (在不违反劳工法的前提下)。这意味着此十二个月中
    对职位要求相对宽松,找到相应工作难度相对不高。

    再说说额外17个月OPT延期。在2008年四月,国土安全局颁布了一项新的规定,该规定
    延长了理工科学生毕业后的实习期,从原来的12个月可以延长到29个月(近2年半的时间
    )。规定目前只适用于自然科学,技术,工程, 数学(总称STEM: Science, technology
    , mathematics, and engineering)类的学科,而对于其他学科,如社会科学等,则不
    在此范围内。除去依然要求工作于专业直接相关外,雇主一定要加入E-Verify (电子
    身份核实系统),且工作必须是有偿的。 

    回到我们最初的问题,对于十二个月OPT即将期满 (雇主不是E-Verify 雇主),没有找
    到H-1B职位,仍打算继续在美做职业发展的国际学生,如果其专业是在STEM范畴内,可
    以考虑自办公司; 只要自己的公司加入E-Verify,便有可能为自己申请到OPT-17个月
    的延期。这个公司当然要符合相应要求,拥有相应的商业执照;同时该职位必须要与学
    生所修学位的专业直接相关,是全职而且有偿的工作,该学生要积极从事该工作。

    举个例子,王先生在计算机硕士学习期间,编制了一些很有创意的小型应用程序,拥有
    一些小型用户,业余时还为一两个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毕业后,他在为一家小型IT公司
    用OPT工作。该雇主因种种原因不愿加入E-Verify。 王先生想留美创业,但苦于毕业后
    没有合法身份。根据上述OPT的灵活规定,他注册成立了一家咨询公司,并加入E-
    Verify。 当然,为了使这一个人的公司满足公司法的独立实体要求以及移民法对雇主
    更为苛刻的规定,在专业律师的咨询协助下,王先生制定了一系列完整的企业规章制度
    。由于整个过程完全遵照相关法律和规定,再加上新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王先生最后
    顺利地用自己的公司办成了OPT的延期。

    (本文为移民小屋与陈帆律师联合撰写)

    发于:  2011-10-19 12:47:03       [留言]:  (0)

    乔氏诔

    类别: 随意茶舍    打印版:http://www.immicabin.com/blog_article.php?ID=75

    出身寒门 父弃母伤 

    财疏囊羞 缀学离堂

    天降斯人 志坚意强

    笃信佛法 欲消智涨

    车库始业 构思精良 

    开创苹果 初露锋芒

    构建系统 企业初旺   

    盖氏弄巧 购码夺商

    高歌猛进 此消彼长

    内部争斗 不损自伤

    黯然离岗 远走他乡

    夫为帅者 能短能长

    能屈能伸 能柔能刚

    三维电影 重燃曙光

    玩具难敌 动员无双

    画面精巧 音域宽畅

    世之极品 荡气回肠

    重归旧地 再领诸帮

    卓识远见 博取众长

    八音小盒 婉转绕梁

    智能手机 同类绝唱

    平板电脑 世人皆尚

    标新立异 雄霸一方

    无奈病疾 不归路上

    一代大师 辞世离阳

    呜呼乔氏 英才早亡

    众人多惶 用者犹伤  

    人去神在 神耀意扬

    逝者已逝 来日方长

    风轻云淡 星稀月朗

    感君伟绩 吾辈自强

    发于:  2011-10-17 12:00:14       [留言]:  (0)

    J1转F1学生,一定要办豁免吗?

    类别: 移民专柜    打印版:http://www.immicabin.com/blog_article.php?ID=74

    不少J-1持有人,尤其是互惠生和交换生,经常来小屋询问此问题。甚至反问或者责问,好多J-1根本就没有办豁免,都办成F-1了!何必多此一举办waiver呢?

    首先要指出一点,虽然大部分J-1 Holder确实有回国两年要求,但依然有些人士是不受此限制的。这样的想转为F-1,甚至H-1B或绿卡,自然无需办理豁免。

    有人可能会讲,我见过确实有限制的J-1持有人转成了学生身份。老实讲,本小屋接触过J人士,两年限制未豁免,但居然顺利办成绿卡的案例。

    这是为什么呢?首先,根据相关规定,J身份,有两年限制,没办豁免,那么你只可以换成A身份(外交官或外国政府官员身份)或G身份(国际组织代表身份)
    移民局网站原文是You may only apply to change to a diplomatic and other government officials (A visa) or representatives to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G visa)。

    很显然,没办豁免之前,有限制的J holder绝对是不能转为F-1学生身份或其他常见的身份,如H-1B,L-1等。那为啥有人办成了呢?要注意,移民官也是人,也会犯错误。尤其是业务水准不太高、经验不很丰富的官员,在处理案子时打个眼、走个水是完全可能的,所以有些J-1或J-2人士未办豁免而转成F-1、H-1B、甚至绿卡也不是没可能。

    但是,这绝不意味着这是可复制的。好比别人开车违章未被罚款,而你去闯红灯就一定能没事吗?

    所以,对于有两年限制的J-1持有人,如果不打算回去待两年而想上学拿F-1,或者工作而拿H-1B,请不要怀着侥幸心理而剑走偏锋,办好豁免,从而彻底清除在美转身份的障碍。

    发于:  2011-05-18 11:53:12       [留言]:  (0)

    再聊J1

    类别: 移民专柜    打印版:http://www.immicabin.com/blog_article.php?ID=72

    说起J-1身份,就一定要说说其限制-回国服务两年。有此限制,对于想长期在美发展的人士,实在如脚前有块大石头,这里我们对这块大石头进行分析。

    聊聊J1(http://www.immicabin.com/blog.php?ID=52),我们提到了此限制的三中情形,
    1. J-1持有者参加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地、直接或者间接地由美国政府或J-1持有者原居住国政府资助。
    2.J-1持有者在美接受医学培训或教育。
    3.J-1持有者所从事的专业是其原居住国人才短缺的专业。

    而来自中国大陆的绝大部分J-1持有人都在此三大类内。
    根据我们多年来办理J1豁免的经验,以及从客户汇集来的问题,在此进一步解释。

    首先,如果您有这两年限制,而且日后还要在美国发展中,又不准备办理豁免,那么就一定要在原居住国待满两年。也就是说,不仅仅是离开美国两年就好了,一定是回原居住国两年。

    其次,这两年可以是间断的。也就是说,您不见得一定要连续住两年。这期间也许您可能去过其他国家工作,或者来美短期观光、访友,都是可以的。只要在原居住国累计住满两年,J-1限制就没有了。

    再有,两年限制是不会累积的。比如,吴女士持J1签证在美国A大学做访问学者,A大学为其出具的DS-2019有两年限制;过了一段时间,她又去了B大学访问,依然是J-1身份,而且新的DS-2019仍然有两年限制。这意味吴女士在项目结束后,如果未办豁免,要回原居住国两年,而非四年。

    另外,J-1豁免是跟随该J-1走的,一个J1的豁免对另一个J-1的限制不起作用。上面提到的吴女士如果在A大学做了豁免,而B大学出具的DS-2019有两年限制,这意味着吴女士又有了限制,因为前面办的豁免对后面的限制没有帮助。

    还有,对于J-2持有人,也就是J-1持有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是否有限制是完全随同J-1持有人的。而且,根据相关规定,在绝大多数情况下,J-2是不能自办豁免的。也就是说如果某位J-2持有人想转身份,如找到工作打算拿H1B,或者自身业绩突出考虑申办绿卡,那么或者先回原居住国住两年,或者就要请J-1办理豁免,从而搬开转身份的阻碍。

    最后,请注意,J身份的限制是要求回原居住国,而不一定是指所属国籍之国。例如,客户王先生是中国人,离开中国去新加坡读博士。后来从新加坡持J-1来美国做博士后,有两年服务限制。那么这个限制是要求王先生到新加坡两年,而非去中国。我们为王先生办理豁免也要根据新加坡政府相应的规定。

    发于:  2011-05-02 07:57:17       [留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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